所有語料庫只能用在參加科技大擂台與AI對話比賽,禁止任何其他用途,賽後並需立刻銷毀所有資料與備份。
切結書
本人為參與「科技大擂台(Formosa Grand Challenge)」 (下稱本競賽),同意遵守本切結書下列各項條款:
第一條 本人知悉主辦單位所提供之文字及語音資料屬主辦單位及其合作單位
(包括但不限於公共電視文化事業基金會、國立教育廣播電台、臺灣師 範大學國語教學中心與國家華語測驗推動工作委員會)所有,應以善良 管理人之注意義務,僅得用於為參與本競賽所進行之重製、改作、編輯 等非商業用途之利用行為。
第二條 本人同意並確實遵守下列各項智慧財產權約定: 一、確實遵守著作權法之規定,以保障著作人之著作權益。 二、確實遵守各類軟體之版權聲明或授權聲明之內容。 三、若有下列情形以致違反中華民國或中華民國以外地區之法律,願自
行負擔一切責任: (一)未依本競賽智慧財產權聲明或授權聲明之規定,任意使用或拷貝、
散佈、出借、販賣予第三人。 (二)任意使用非法重製之軟體以致違反著作權法之規定。 (三)任意於網際網路下載、使用、修改電腦程式、圖片、著作以致違反
著作權法之規定。 (四)其他違反智慧財產權相關法令之行為。
第三條 本人同意應以善良管理人之注意,妥善保管因參與本競賽而知悉或持有 之秘密資料,不得任意洩漏或交付任何第三人或使第三人知悉。縱因本 競賽終止或解除,本人仍須遵守本條之保密義務,若有違反,應負損害 賠償責任。
第四條 本人如違反前述各條規定致主辦單位或合作單位受有損害時,願向主辦 單位或合作單位負全部賠償責任。
第五條 因本切結而生之爭議,雙方同意以誠信原則協商解決,協商不成者,雙 方合意以臺灣臺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